第四十一章 盗窃之罪(3/4)
怎会不知:“我冤枉,我是冤枉的,我不曾行窃啊。”
此时慌乱的她已完全忘了身上的痛,只知不能被这么送去见官。
可她越是这样,里正越是不耐烦:“将她的嘴堵了。”
王秀丽就这么被绑走了,元锦宁一家就这么冷眼看着,族中人见此也只有摇头的,对王秀丽,也无人心怀同情。
只觉得是她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而知情的人,都巴不得王秀丽能以此定罪,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将她的财物据为己有。
此时的系统才想通元令辰做法的深意:“你早就知道以元锦宁视财如命的性子,会将王秀丽的钱财据为己有,并会将她的盗窃之罪坐实,元璨之本性凉薄,早就嫌弃了王秀丽,自然不会为她求情,反而会拍手称快。”
如此一来,王秀丽即便死了,也是人人喊打,当初她要施加在沈氏身上的,全给她自己承受了。
她原先还在想着,宿主为何不直接将王秀丽弄死,如今才知道,她是要借刀杀人,并让王秀丽自食恶果,即便死了都要被人人唾弃。
“不,我原先也不确定会如此。”
若要坐实了王秀丽盗窃之名,就意味着放弃元锦宁自己丢失的钱袋,这是二选一的结果,在有望找回自己钱袋的前提下,元锦宁未必会甘心那么做。
最多也就是仗着长辈的身份,逼着王秀丽将钱财交给他保管。
当然这样多少对他的名声不利,只是在钱财面前,元锦宁素来是利字当头的。
只有在撇开利益的时候,他才会想着自己那点早被败得差不多的名声。
如今这么多天过去,他自己的钱袋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出丝毫线索,即便是元锦宁自己,怕也是意识到那钱袋回不来了。
而摆在他面前的,有一个现成的钱袋。
这个钱袋里的银钱还不比他丢失的少。
这样一来,王秀丽是生是死,就全在元锦宁一念之间了。
“可是还有一点说不通啊。王秀丽出手阔绰,阴氏他们应该早就察觉到她手头不缺银钱了,为何早前不曾发难?”
“原先王秀丽占尽上风,只需三言两语就能将我娘踩在脚下,根本用不着出银钱贿赂别人,她真正开始用银钱开路,是从元令覃开始,可元令覃后来死了,别人也就不知道她原先曾经的许诺了,后来为了散布谣言,给了那些妇人一人三尺绢,她怕是忘了,妇人的嘴里是最保守不了秘密的,此事迟早都要传到元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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