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致命背刺(2/4)
的人员与贪小便宜捡钱者发生纠纷,进而演变成为肢体冲突。在肢体冲突中,贪小便宜捡钱者集中混混的身体,导致混混突发心脏病,在紧急送往医院的过程中“死亡”。如此一来,贪小便宜捡钱者就会背上第二桩杀人罪责,而且还是铁一般的证据确凿!
到了这里,这名因为贪小便宜捡钱者,就能被送往秘密实验室做实验了。
一旦凿穿了原本坚持的底线,不论什么不齿的事情都有可能做的出来。就像是那些染上毒物的“瘾君子”,失去底线的他们不管什么事,就算是灭绝人性的事情都有可能去做。所以,如果无法坚持自己和人们公认的那些底线,就不要怪别人疏远甚至是用警惕的目光看待。即便浪子回头想要改正,那依旧是异类一般的存在。所谓的作恶一生的人只要做一件好事就能让人们改变态度和看法,这只是一种可笑的妄想。
按照正常的逻辑,做了一辈子好事的人即便偶尔做一两次错事,也会被原谅。而平日里胡作非为的人即便偶尔做一两次好事,也会被唾弃和排斥。甚至,这种唾弃和排斥会连带上亲近的人。虽然“血统论”是错误的,法官的儿子未必会是法官,但人们因为爱屋及乌的原因,甚至会对素未谋面的法官的儿子赋予高于普通人的期待值。这种期待值放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提高对法官儿子之类存在的印象分。即便法官儿子之类的存在,跟普通人相比并没有什么优点,在竞争中也会占据或多或少的优势。
火星人的攻击还没有来到,地球就已经在外部的巨大威胁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意外发生的时间则是成为了一个极为致命的意外。
具体来说,是因为秘密实验室拿普通人做人体实验,导致了试验机构内部那些还有良知的人员离心离德!
人们可以容忍拿罪犯做人体实验,因为那些罪无可赦的罪犯罪有应得。在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责的一刻,他们就与普通人分立到了两个泾渭分明的阵营里。人们会用“罪犯”来替代他们原有的称谓。即便他们出狱之后,人们也会将其称之为“曾经入狱的罪犯”。基本上说,只要律法本身没有问题,执行律法的人没有将好人变成罪犯的恶行,罪犯这一阶层还属于人人喊打的处境时,罪犯不管是在监狱里还是在监狱外,都会是被人们唾弃和排斥的存在。至于那种为了让出狱后的罪犯更好的改造,而以身相许帮助对方改造的女人,只能用一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来形容。小概率事件不应该用来以偏概全,甚至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然而,一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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