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藩王乃宝贝也(1/5)
“签”就一个字,但可不是签个名字那么简单,郭淡这边倒是没什么,他的意见就是将一些条例细致化,别整什么两三个字一句话,欺负哥没文化。
但是朝廷这边的承包手续可还是非常复杂的,毕竟这可不是小事,是姜应鳞他们可以决断的,其实他们只是洽谈人员,这还是得经过内阁、司礼监、皇帝的审批,才能够通过的。
申时行虽然没有参与,但他不代表完全不管,毕竟开封府税入在全国排名第七,卫辉府是根本不能比的,其中税入又是最为复杂的,审批起来可也是一个力气活啊。
最终开封府定下的税入折银算是一百二十万两。
怀庆府是五十万两。
彰德府是四十万两。
其实开封府目前还没有完全推广开一条鞭法,就是还在推广中,本来还是要运送粮食去京城,但是郭淡要求运往京城的就是全部折银算,留存得就全部算粮食。
因为运粮就需要漕运,漕运就涉及到损耗问题,以及很多手续,郭淡又非官员,这不但会令账目变得非常复杂,而且操作非常困难。
朝廷也答应了,因为如今朝廷也比较缺银两。
这三府起运和留存的比例平均下来是六比四,因为很多州县都不一样,如整个卫辉府因为人口少,事也少,故此起存比例是七比三,开封府有些县是五比五,因为养得人比较多,开销比较大。
这里的税入,再加上的卫辉府账面上的那三十万两,郭淡等于承包下两百四十万两的税入。
当然,这其中还是要计算各种损耗的,扣除损耗,以及官府的支出,大概在两百万两左右。
这个数目算是合情合理得,朝廷可没有占郭淡的便宜,他们也占不到,郭淡也没有占他们的便宜,因为他的地位比较低,权力到底是可以碾压智商的,对方要不坑他,他就得烧高香了。
但这些都是次要的,因为黄大效他们不打算赚郭淡的钱,他们要的是郭淡的命,主要还是制度方面。
规定郭淡必须完全遵守国家制度,不准再搞什么契约体系。
要以农桑为主。
规定作坊只能开在指定区域内,必须执行宵禁,可不能跟卫辉府一样,完全不设宵禁。
普通百姓的进出,也必须要有官府的批条,但是因为到时没有官府,那也只能由郭淡来批,故此他们设定了限额,每年的批条是有限的,朝廷直接发给郭淡。
这限额虽然也合理,根据往年开封府出入人员统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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