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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 迷雾地下室(3/24)

,果汁啊什么的。而且,即便真的是血迹,也有可能是动物血。在命案现场,我们也经常会甄别疑似血迹是不是和犯罪有关,主要是要对血迹进行确证实验和种属实验。

因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所以,即便是在杜洲寿范围内找到一些类似血液的东西,也未必有多大的意义。就算我们确定那就是杜洲的血,也只能给我们接下来的寻找提供方向,而不一定能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发现总比石沉大海好,而且这一点也印证了小羽毛在她的同学、师兄弟之间的号召力还是很强的。

我们一边收拾东西,几个人挤在韩亮那辆狭小的奥迪tt内赶往现场,一边打电话通知大宝也同时赶往现场。毕竟,大宝对杜洲更加熟悉,说不定会有我们想不到的观点。

一路上,我们都在抱怨韩亮这个身高180厘米的大个子,为何要买这么个小车,连坐下我们四个人都费劲。韩亮则一脸委屈,说是自己私车公用,还得被数落。

毕竟不是刑事案件案发现场,所以没有那么大的阵仗。但是远远地,我们就听到了哭声,备感纳闷。走近一看,发现曲小蓉正坐在地上哭泣,而大宝正蹲在她旁边一米之外,和她说着什么,身边还有一个穿着单警装备的年轻警察。

我有些不满大宝,走近他把他拉到一边,说:“大宝,你怎么直接把她带这里来了?这里啥也说明不了,八字还没一撇呢。”

大宝一脸委屈,说:“这两天休假,是梦涵要求的,她让我腾出时间来陪曲小蓉找杜洲。所以你们打电话的时候,我们俩正好就在附近。”

我无奈地摊摊手,走到“现场”旁边,感激地朝年轻警察点点头,然后蹲在地上观察着这个被民警发现的可疑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地方?”林涛站在我的身边,观察着周边的环境。

“这里距离汽车站已经有两公里了。”民警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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