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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下论(3/6)

与楚谋之,是非所谓道谋者与!

王之所怀柔,则裂为六七大国,而侯度以绝。

豫州之境,陈、蔡、郑、许,楚日践之,而鞠为战垒,国之延者仅也。青、兖之国,未食于齐者几,犹足以自立,逮夫巫臣通吴,而莒、鲁、郯、邾始为吴、楚、晋之争地矣。故莒之不戒也,其言曰:“孰以我为虞?”诚不虞其或虞之也。乃楚知吴、晋之所自通,悬师远击,以绝其交午之道。莒为冲矣,恶得而不受兵?

国弱而猝受兵于不虞,恶得而不溃?莒溃于齐、鲁、邾、郯之间,鲁、邾及郯恶得而不危?鲁、莒、郯、邾危,而齐、楚之狡以启疆恶得而不相争以乘之?于是而青、兖之国不亡尽而不止。

呜呼!青、兖之土于晋不相及也,于楚不相及也。晋不于是而争楚,楚不于是而争晋。不为争冲,犹小康也。召一吴而开楚以北,导齐以西,则东尽海滨而无宁宇。甚蔽者必有所归,归则如奔堤之水而不可抑。北尽沧海,南垂百粤,皆齐、楚之所制矣。天下恶得而不七?七国又恶得而不一于秦也?天下之将改,必有祸人者启之于所不虞。夫巫臣之为祸人久矣,一隅不能小康,祸其极夫!



王充曰:“君子有不幸而无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然则幸者恒与小人遇,而故违君子与?非然也。物因于理,事因于势,因则必穷,穷不遽亡,天之道也。

故曰:“穷则变,变则通。”夫画其生而致之生,画其死而致之死,造物者其为是拘拘者乎?是故物极于减,势往于衰,则恒有变以应之。其变也,恒乘其纷纠,发于不测,而若以相济,君子小人固咸有此矣。乃君子则夷然而置之,小人则泰然而用之。置之若失之,而固无失也;用之以希利,而利或报也。此君子小人用幸不用幸之别也。

晋厉之世,晋方盛意以折楚,楚亦蕴欲以折晋。鄢陵之战,楚果折而晋伸矣。乃前乎鄢陵也,宋则有鱼石之事。晋悼之世,楚聚力以争郑,郑委楚以亢晋,晋屡兴无功,宋、卫、鲁日受郑师焉。乃间乎虎牢之戍郑,则有西宫之难。夫宋,晋之左肱;郑,楚之前茅也。

楚失之鄢陵,得之彭城,故虽败而犹张。晋制郑而楚制宋,势相均矣。是殆天将挫楚,而先授之复振之资与?于是而楚人用之,遂以益郑魄而固其交,互以争衡,而晋且为之避。西宫之难,视华、鱼之争,均已。

晋因之以临郑,可无郑矣。侯晋在晋,堵尉司氏在宋,而晋人勿用焉,疑乎晋之智不逮楚而非也,楚可用鱼石,晋不可用郑盗也。是故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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