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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十论(2/5)


民非怀赵,夫亦以自恤也;天非奖赵,姑亦以纾民也。治乱之数仍于不得已,而当其尤乱,猝无太康之望,则姑无问逆顺以纾民焉。此天之所不与圣人同忧也。

梁、陈涂炭而姑息肩于周、隋,宋靡金淫而姑息肩于蒙古。息肩者终不可息,夫然后治以开焉。故赵终亡于秦,而秦遽亡于汉,小逆而大顺,天岂爽哉!

呜呼,民之姑息肩也,生非固生,乐非固乐,以贼为忠,以异族为心腹,惠乍饵之毒,乍隐焉,未旋踵而棘生其目。“终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乃以悟所与者之非,不亦悲乎!



齐桓起,天下诸侯无自相战者。诸侯之复自相战,自大棘始。晋委郑于宋,宋无望于晋,不得已而与郑战。晋委郑于宋,郑无忌于晋,恃楚而与宋战。

晋置诸侯而君臣相图,楚斗中国以乘毙而收利,宋、郑不揣,贸贸而争,于是而天下之无霸稔矣。天下无霸则诸侯贸贸以争,故《春秋》之义,不得已而奖霸,霸之诚不可无也。

乃天下无霸,诸侯遂贸贸以争,则春秋诸侯其不足以自立久矣。贸贸以争,非徒背道而崇恶也,抑舍安而即危也。

故郑之战宋,郑之大惑也。郑既无晋,而犹可有宋。宋,郑之辅也。尽力以争于宋,覆其车,禽其将,以为楚效,而郑孤矣。

郑孤,则存亡之命,唯楚之志力是视,故日奔走于楚,而国卒破,牵羊肉袒之辱,郑不失宋,无此也。

宋之战郑,尤宋之大惑也。晋不能有宋,宋犹足自为国也。而为宋外屏者郑。郑北事晋而宋安;郑南役楚而犹不足为宋祸。

宋有获车俘将之大怨于郑,势成乎不可复合,故委郑之存亡于楚,楚乃以无忌于郑而席卷之。郑破未几,宋以易子食、析骸炊而受盟焉。郑不破,宋无此也。

天下即无晋,宋何不足以自立?天下苟无楚,郑将何挟以自逞?春秋诸侯,贸贸其如斯也。

失势而乱,得势而骄,力趋于亡,未或愒焉,其不滨于尽以归楚者,非霸其何恃焉?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此之谓也。



晋灵弑之明年,晋侯伐郑,郑及晋平,自是而晋、楚之争陈、郑者九年,而楚终得之。盖赵盾之初,非不欲得陈、郑以自张也。灵公尸位十有四年,未尝一躬将而亲执牛耳。盾以内惎之情,浮沉以游天下,若将茹之,若将吐之,皆不力也。灵公死于其手,而后扶所弈置之黑臀以出,亟平郑,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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