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武帝上(5/5)
之讥景王曰:“有三年之丧二。”谓之有丧矣,非谓存诸内者之徒戚也,而诬之曰不讥除丧,而讥其燕乐之已早。
预之存诸内者,诬圣欺天,绝人而禽之,犹曰君子之于礼,存诸内而已乎?故曰:“以礼制心。”心有不存,而礼制之。其外无别,则内之存与不存,又奚以辨哉?邪说逞,人道息。凡今之人,皆曰:臣忠、子孝、兄友、弟恭,求其心而已。而心之不可问者多矣。不仁哉杜预之言,以贼天下有余也!
嵇绍可以仕晋乎?曰:不可。仕晋而可为之死乎?曰:仕而恶可弗死也!仕则必死之,故必不可仕也。父受诛,子雠焉,非法也;父不受诛,子不雠焉,非心也。
此犹为一王之下,君臣分定,天子制法,有司奉行,而有受诛不受诛者言也。嵇康之在魏,与司马昭俱比肩而事主,康非昭之所得杀而杀之,亦平人之相贼杀而已。
且康之死也,以非汤、武而见惮于昭,是晋之终篡,康且遗恨于泉下,而绍戴之以为君,然则昭其汤、武而康其飞廉、恶来矣乎!绍于是不孝之罪通于天矣。
沈充以逆伏诛,而子劲为晋效死。蔡仲之命曰:“尔尚盖前人之愆。一沈劲克当之矣。绍盖前人之美,而以父母之身,糜烂而殉怨不共天之乱贼,愚哉其不仁也!
汤阴之血,河不洒于魏社为屋之日,何不洒于叔夜赴市之琴,而洒于司马氏之衣也?
采传,粲无他表见,而孤心隐矣。乃其亢志坚忍,则二子者未之逮焉。
送魏主芳而哀动左右,三十六年佯狂不言,卒于车中,子乔侍疾,足不出邑里,父子之志行,诚末世之砥柱矣。文采行谊无所表见,志不存焉耳。
宁之不若此也,宁未仕汉,而粲已受禄于魏也。潜之不若此也,知晋之将亡而去之,不亲见篡夺之惨也。故二子无妨以文行表见,而粲独不可。难哉其子之贤也!
晋赐禄以养疾,赐帛以治丧,而不受。嵇绍闻之,尚为仇雠之子孙捐父母之身,人之贤愚相去有若此哉!粲之所为,难能也;非但难能也,其仁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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