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成帝(4/5)
以自弱。谷永者,王氏之私人也,而虑能及此,故知永者,附权臣非有移鼎之心,宠利未忘,规一时之进取而已。汉能用之,亦何遽不为赞治之臣乎?
六
老之戒在得,至于老而所需于天下者微矣,得奚足以乱其心哉?子孙之情长,而道义之气馁,引子孙之得为已得,于是濒死而不忘。张禹之初,与王根毕也,犹有生人之气也;虑及子孙,而行尸走肉,遂祸人之宗社,冒万世之羞,朱云欲以齿剑而不惭。
夫人为不善而贻怨于子孙,诚不可为也;身之无过,质之鬼神而不疚,则亦奚患哉?且夫祸福亦何常之有,假令王氏早败,而按同恶之诛,禹之子孙,又能保其富贵乎?故祸福者,天也;失得者,人也;老而忧子孙,引天之吉凶以私之没世,其愚不可疗矣。成帝不辑折槛以旌朱云,则所以待禹者亦可知矣。禹且不自保,而况其子孙?
七
谷永非杜钦之比也,永虽无党王篡汉之远图,而资王氏以荣宠,因为之羽翼焉,与钦之误合于小人、欲悔而不能也,其情毕矣。顾于此得人君听言之道焉。
永,王氏之私人也,其心,王氏之心也;若其言,则固成帝膏肓之药石,可以起汉于死而生之也。夫王氏之固结而不解,帝忌之而不能黜,岂非以躬耽淫侈,畏昌邑之罚;而内护赵、李,外庇张放、淳于长之私心,有所恧缩,而倒授以权哉?宠骄妒之妾,饮食倖臣之家,加赋重敛以緃游,而失百姓之心,是持宗社以遗人之道也。
使帝感永之言,悔过自艾,正己齐家而忧社稷,贤臣进,庶务理,民情悦以戴汉而不忘;权奸之谋自日以寝,而岂必诛戮放废以伤母氏之心乎?故曰:“君子不以人废言。”永之谏不行,虽忘躯忧国之臣与奸贼争死生而无救于祸败。则读永书者,勿问其心可也。
武为一涂,故分论道之职为三;秦以相治吏,以尉治兵,文武分,而合三公之官于一相。
汉置相,而阃政专归于大将军,承秦之分,而相无戎政之权,大将军总经纬之任。故何武有戒心焉,分置三公,以大司马参司空、司徒之闲,冀以分王氏之权。
乃名乍易而实不可更,莽之终以大司马篡也,亦其流极重而不可挽也。然而武之法行之终代而不易者,以防微杜渐之术,固人主之所乐用也。
若以古今之通势而言之,则三代以后,文与武固不可合矣,犹田之不可复井,刑之不可复肉矣。殷、周之有天下也以戎功,其相天子者皆将帅。
伊尹、周公,始皆六军之长也。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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