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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乐科状元(8/10)


刘商是太乐令,官职正七品,正儿八经的朝廷中级官员。

大夏《职制律》规定,官员狎妓者,拘一日,可用十两银子免去拘役。

也就是拘留一天,或者罚款十两,二选一。

这个惩罚并不重,相比于结党营私,擅权专政,贪赃枉法,谋害忠良,草菅人命,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就连御史们都懒得管。

只是关刘商一天,甚至都不用惊动父亲。

大理寺一位寺丞,写完对刘商的处置结果,盖上印鉴之后,法典上的数字,又增加了一天,变成了一百八十天。

正七品的官员,比栎阳县尉还高两级,即便是犯的轻罪,竟然也能加一天的寿命。

但当李诺翻开法典时,刘商的画像并不是亮的。

这让他大为疑惑。

刘商是上一届科举的乐科状元,十万考生中的乐科第一人,绝对满足法典的条件。

难道是抓错人了?

他第一时间来到大理寺的牢房里。

大理寺的牢房分为两种,一种是死牢,关死刑犯的,位于地下,条件较差。

另一种是暂时关押轻度违律官员的。

这种牢房,单人单间,有床有窗,还有水果零食,是给官员反省用的,住着还算舒适。

刘商被关在第二种牢房。

李诺站在门口,通过栅栏向里面望了一眼,问道:“他就是太乐令刘商,没抓错人吧?”

那位寺丞恭敬的说道:“回公子,不可能抓错的,刘大人是上一届科举的乐科状元,下官对他有点印象。”

李诺脸上露出纳闷之色。

这就奇怪了。

法典的数字有变化,说明依律抓人是有效的。

但刘商的画像又是暗淡的,说明法典没看上他,不认为他有什么特长。

乐科状元没有特长,开玩笑呢吧……

难道他这个乐科状元,是走后门得来的?

这位前乐科状元,到底是不是有真本事,让他弹一段就行了。

李诺看向身旁的大理寺官员,问道:“这里有乐器吗?”

此人点了点头,说道:“张寺正喜音律,经常在衙房弹奏,他的房里应该有琴,下官去拿。”

这位寺丞短暂的离开,不一会儿又走回来,身边跟着一名中年男子,中年男子的怀里,抱着一张古琴。

李诺和他们叮嘱几句,说道:“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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