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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伽马射线 第299章 脑机分离立法(2/3)

我们可以对特种机器人进行单独管理,比如允许特种机器人脑机一体、不分离,或者对特种机器人的通讯网络进行特殊的要求,比如要求它们有多条备份的通讯链路,等等。”川大的一位教授说。

“我觉得通讯不是问题,我担心的是运行环境问题。现在全世界有五六个主流的机器人操作系统,而且还有十几个小众的机器人操作系统,在集中起来之后,是要求大家统一操作系统吗?还是需要为每一种系统都提供虚拟机?如果为每一种系统都提供虚拟机的话,那效率可就下降太大了,等于资源浪费。”交大的一位教授说。

“我觉得统一操作系统不可行、也不应该,如果统一了操作系统,肯定会阻碍的发展,所以还是要维持机器人操作系统的多样性,我倒是觉得可以给机器人厂家几种选择。第一种就是插卡式的集中管理中心,就是要求机器人厂家把机器人的智能卡单独分离出来,把这一块卡插在三级管理中心,由国家统一管理。这样的话,机器人厂家可以自行决定在这块卡上运行自己的操作系统,而且对于厂家来说,基本上不需要投入额外的研发费用,无非就是把现有的机器人的一块智能卡从机器人身上拔出来,插在国家统一建的中心里。而第二种,就是以虚拟机的形式,让厂家把自己的机器人系统运行在国家提供的虚拟机上,这样的话,厂家就不需要搞自己的智能卡了。”科学院的一位专家说。

“对对对,赵教授说得对,早期开始推行的时候,肯定很多厂家都会采用智能卡集中管理的方式,就是在销售机器人时,分两个部分销售,一个是机器人的硬件,一个是机器人的智能卡,客户需要把智能卡送到国家指定的计算中心,插在计算中心的指定的槽位上,然后机器人才能正常工作。”科学院的另一位专家说。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了一周,最后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

一、建议在全国推行机器人脑机分离的模式,通过立法来严格实行,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类自身的安全;

二、建议在全国建立三级集中管理中心,国家中心、省中心、市中心;

三、建议初期的脑机分离采取插卡方式的脑机分离。厂家需为机器人制造单独的智能卡,智能卡需符合国家颁布的接口标准;

四、国家需颁布特种机器人脑机分离赦免清单,规定清单上的特种机器人可不受相应法案的制约;

五、在此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可逐步放开对机器人的管控,比如放开对层级链机器人的限制、对人格机器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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