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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拉面店前凶杀案~贰拾肆~开庭(2/2)

;而法官则根据陪审团的共议给出同意或反对的结论。

法官同意陪审团共议的情况,则最为常见,直接出给判决结果;

而法官不同意陪审团共议的情况,分两种状态执行:一,法官判断案件尚有疑点,可重组陪审团,再审;二,法官判断案件已无疑点,可直接判决(毕竟陪审团只是一个提议)。

只要法官不同意陪审团的共议,无论以上哪一点进行,均要当庭作出判定的依据,并立案给法院进行复查。

唐本刚:“第一次在这片大陆上看到有陪审团的法庭,还真有点感觉怪异。”

欧阳雅:“我早就说过,这个法庭并非本地化法庭,安老极力打造一个国际化法庭。”

法官已经到位坐好,敲响小木槌:“现在是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正式开始审理本月十六日高天亮被杀一案。”

为了迁就读者习惯,今天修改了前面章节中一些个人习惯的标点用法。

你们有什么习惯,多点与本人交流。我会尽量配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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