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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准备(2/3)

股不小的力量了。

而就在黎安明想到黎荃等人时,他们已经在准备着销售玻璃制品了。

这个时代大明无色玻璃制品很少,欧洲虽然有威尼斯商人等可以生产无色玻璃,但一来无色玻璃在西方也是昂贵奢侈品,进价不菲,贩卖到中国未必能够盈利。二来从欧洲海运玻璃到大明十分艰难,海上风大浪大海船摇动玻璃极容易破碎,所以在大明鲜见无色玻璃制品。

见得少,用的人少,需求就不旺盛。如果黎安明让黎荃等人在店里摆着玻璃杯出售,可能一个月也卖不掉几个。

所以黎安明准备让黎荃直接去会馆卖给各商人,一来可以直接换购各种物资,二来这样做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三来主要是减少了曝光率,风险也相对减少了一些。

会馆,初始于明代初期,不过早期会馆并非全由商人组建,且与科举制度有很大关系。

明朝每逢“大比之年”,各地文武举子都会进省城或京城应试,而商人则是长年在省城和京城走动的。举子们盘缠有限,明朝旅店的住宿费又很高,“虽一榻之屋,赁金却不下数十钱”。赴考的举子们大多拿不出这笔开支,就是商人也感到吃力。

经济原因加上乡土观念,促使举子和商人都希望有一个凭借乡谊相互关照的住处,于是冠以各地名字的会馆便出现了,如广东会馆、陕西会馆等。

后来演变成了由商人建造,商业气息非常浓重,商人可以住在会馆,也可以把货物寄存在会馆,当然也可以在会馆进行交易。这些会馆除了给商人提供住所、寄存的服务,始终还是在接待士子,这一现象直到清末才结束。

至于说这样做会不会有人找麻烦什么的,这点真的完全不用担心,毕竟到了明朝晚期,已经形成了官就是商,商就是官的形式,官员已经成了商人的代言人。

这一情况应该是从明朝中期时开始出现的,逐渐演变到了允许商籍子弟科考的地步,更是加重了这样的情况。

黎安明记得,据史书的记载,商人的地位,在明朝中晚时期是非常高的。

谁敢和商人过不去,保不定拿天被参上一本,甚至可能让朝中大佬们直接出面整死你。所以遇到规模较大的队伍,这些关卡的使吏都不敢刁难,要是那些规模小上一些的,那就要‘秉公执法’了。

黎安明有时不禁感叹,这明朝的商人曰子真是好过,做买卖竟然不要交多少税。

明朝的商业税的确是低的可怜,以前还是三十税一,到现在的万历时已经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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