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个月太久,只争朝夕。(3/5)
无法理解本国政府的做法,他们恨透了这里艰苦的环境。在喀麦隆服役的士兵和工作的工人年死亡率在4%左右,其中大部分是死于疟疾和蚊虫叮咬,还有一部分是患有精神疾病。
当此地的英国殖民高官听说弗兰茨此行的目的之后,便向客人们极力推荐了克里比作为奥地利的贸易站。当地有天然的深水良港,且居住的土着十分友善,按照手下人的说法,他们似乎把白人当成了神灵。
一切都如那些热情的英国人所说的一样,当地的酋长签约的速度堪比闪电,而且这位身高只有1.4米的酋长,十分多才多艺,居然同时会讲葡萄牙语、西班牙语、英语、法语等四种语言。
不过很快弗兰茨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当地的黑人个头似乎都异常矮小,很少有人能超过1.5米,弗里德里希这种身高和他们一比简直堪称鹤立鸡群。
其实当地的主要人种是卑格米人,属于袖珍民族,平均身高不到1.4米。弗兰茨则是对这个民族毫无了解,他只能惊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也难怪卑格米人没有被奴隶贩子相中并带到美国去,因为没有种植园的奴隶主会出钱买一群“侏儒”。
这位矮小的酋长还有一个英文别名刘易斯,他对于棉花和可可种植的相关知识,感到十分新奇,并询问了奥地利客人他的部落可以从交易中得到什么。
弗兰茨向他一一展示了这次远航所带来的武器、棉布、以及其他工业制品、甚至还包括香烟和白糖。
这么多新奇的物件,让刘易斯十分开心,当场就表示自己的部落愿意为奥地利种植棉花和可可,并且要认弗兰茨和弗里德里希为父亲。
这突如其来的请求让两人十分尴尬,一方面对方是以最高礼仪来对待自己,但另一方面对于欧洲贵族来说,尤其是皇族收养子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欧洲的养子不但能继承财产,甚至还能继承爵位,也就是说如果今天弗兰茨收了这个刘易斯做养子,那么有一天继承奥地利帝国皇位的很可能会是一位黑人,这是哈布斯堡家族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的。
弗里德里希同样没法这么做,他的父亲是全奥地利最有钱最有势力的贵族,如果他今天这样答应了,回去极有可能被他父亲和大哥直接按死在澡盆里。しgㄚu.Π
正因为无法接受自然只能回绝了刘易斯,但是他一副十分失落的样子,又让弗兰茨和弗里德里希有些于心不忍。
毕竟对方不但同意做了奥地利的保护国,还准备全盘接受弗兰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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