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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 犯罪时间(2/3)

   除非我有证据。    母亲也守在电视机前,看着媒体一面倒地批驳李德胜,有些甚至已经将他称为“扒皮恶魔”,甚至将他的家庭信息都曝光。    “怎么可以这样呢?根本还没有定罪,没有定罪,就只能说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说是犯人!”母亲愤愤不平道。    我头一回觉得她说的话,竟然很有逻辑,不由对她刮目相看。    同时,也为我的同行们感到羞愧,这样一个中老年八卦妇女都明白的道理,他们竟然为了热度,胡说八道。  ,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还好,朝日新闻这回立场相对还算中立,不然我要更加羞愧。    “媒体有时候就是这样的,跟风而且没有节操,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说道。    母亲拿着一个泡着枸杞金银花的茶杯,一边喝一边说,“德胜不是会杀人的人,他有时候看着凶,但其实胆子小,更别说把人皮扒下来,你说他扒人皮干嘛?”    “我直觉向来没错,这事还有转机。”    我借口要睡觉,离开了还在那边絮絮叨叨的母亲。    她已经在各个群里,和她的八卦姐妹们开始聊这件事了,估计这事,还要被她新闻联播一个月。    我打开手机,却发现,罪恶的清道夫给我发了一封邮件。    里面是一小段视频,下面附着几个字,“犯罪时间?”    我感觉,这个神秘黑客,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每次我在追什么热点的时候,他总能及时出现,不会是给我安了什么追踪程序吧?    我打开视频,只有三分钟长度,基本就是李德胜进去屋子,然后出去,最后逃跑的画面。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还是没发现什么问题。    确实是李德胜呀,也拿着刀进去了,可谓是百口莫辩了。    “犯罪时间……什么意思?”    我突然感觉一丝灵光乍现!怎么这么愚蠢呢我!    李德胜如果是进去杀人的,那一两分钟确实足够了。    手速快一点,凶手捅进心脏,可能只要几秒钟。  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一分钟的时间,够他跑进去抓住邱国福捅个七八刀了。    但如果加上扒脸皮呢?    虽然凶手很明显是新手,扒的歪歪扭扭的。    但以我对解剖学一点的了解,给我十分钟,我也扒不到那个程度。    要是再害怕地手抖一下,可能十几分钟都还没扒完呢,更不用说两分钟只内解决。    又不是参加吉尼斯世界纪录,难道要天天在家里练习,如何快速扒皮吗?    所以说,李德胜根本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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