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拿上它,跟我走,我送你一个廷尉(2/7)
候李斯。
“左相。”
在始皇帝没有指派新的廷尉左监时,三个人就是廷尉府最高领导班子。
感受到权势带来的尊重,李斯很是满足,点点头不客气地道:“嗯,何事非要斯来不可。”
廷尉右监摊开桌桉上摆放着的一卷卷竹简。
李斯随手抽取一卷定睛看去,心中那点为丞相后的自得消得烟消云散。
这上面所写,是与上卿甘罗有关的一条条罪证。
李斯凝眉。
廷尉正,廷尉右监敛眉垂首,不言不语。
廷尉府堂上只能听到李斯翻阅竹简的竹子轻打声,放下一卷竹简再拿起一卷竹简的换卷声,再难听到其他声音。
看完所有竹简,李斯心中已有答桉,一卷卷合上所有竹简。
“谁送来的。”
廷尉正道:“今日开府后,在庭院内看到这些竹简。从其散落迹象观之,应是昨夜有人站在府门左墙抛物。”
廷尉右监补充道:“此事事发蹊跷,还没有通报给内史府。”
蜡祭过后,咸阳就恢复了宵禁。
有人能于夜间在廷尉府外面逗留,这事按照常理应该归内史府管。
李斯沉吟片刻,抬头看着廷尉正,廷尉右监道:“你二人作何想?”
按照正常章程,这些竹简不是被送到内史府让那边找一下投放人,就是被尽数焚毁。
总之,这些竹简对上卿甘罗正常而言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这不是秦国官官相护,官场腐朽,朝堂败坏的表现。
恰恰相反,这是秦国公正廉明,以法治国,以秦律治国,问迹不问心的表现。
秦律是允许百姓上诉举报的,不仅允许,还大力支持,秦时管这种行为叫乞鞫。
只要发现乞鞫属实,那就要依法行事,该怎么判怎么判。
但这里面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是人来乞鞫,而不能只是扔个竹简。没有当事人的乞鞫,那就没有任何效力。
这个底层原因是因为法家认为,随便根据一个竹简就去调查人,若是属实那还好说。若是不属实呢?这就是对被调查人的不公正对待。
所以秦律规定,乞鞫可以,但必须有人官府才会处理。
成功就依法办事,不成功那就抓乞鞫之人,判其所诬告的刑罚,这就是诬告反坐。
只要报官,那原告和被告之间肯定有一个要倒霉。
法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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