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银元(3/5)
货币,所谓“银钱相权”,纸币名义上是可以兑换成白银甚至黄金和丝帛,这就注定了纸币仍是锚定实物的,使得纸币的发行受到限制。
同时,朝廷赏赐的,不是纸币,而是金银等物,让人们无法对纸币有足够的信心。
元朝后期发行的纸币,很快从一开始以白银作为准备金变成由朝廷直接决定发行数额,到此纸币很快陷入贬值,进入恶性通胀时期,纸币信用丧失。
朱元璋选择印制大明宝钞,其实不过是继承宋元开始的纸币,所以大明一开始也选择元朝的政策,禁止金银及铜钱流通,只准使用宝钞。
不过因为宋、元两代纸币剧烈贬值的缘故,在大明宝钞通行的同时,白银始终在民间有一席之地,直到几十年后朝廷不得不放松对白银使用的限制,“朝野率皆用银”。
正统英宗皇帝在位时,朝廷实行的赋役折银制度,允许不服役的人缴纳白银替代以及金花银制度,由此也开启了明朝财政白银化序幕。
金花银原意为足色而有金花的上好银两,又名折色银或京库折银,是明代税粮折收的银两,主要用于皇帝赏赐,折放武官月俸。
明初征收赋税主要是实物,仅坑冶税有金银,夏税秋粮折收金银惟在陕西﹑浙江偶一行之,俱解南京供武臣俸,各边费用间亦取于其中。
永乐迁都后,京师官员需持俸帖往南京支领俸米,道远费多,辄以米易货,贵买贱售,有时俸帖七八石,仅易银一两,于民于官均不利。
正统元年,副都御史周铨建议于南直隶、浙江、湖广、江西不通舟楫处,将税粮折收布绢、白银解京充俸,江西巡抚赵新、户部尚书黄福等也先后奏请。
明王朝遂决定将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之夏税秋粮四百余万石折银征收。
米麦每石折银二钱五分,共折银一百零一万二千七百余两于北京内承运库缴纳,每季分进二十五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
宣德时,江南巡抚周忱乃请检重额官田、极品下户税粮准折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充俸。
其后这一制度概行于全国其它各布政司,以为永例。
到这个时候,朝廷官面上虽然依旧是禁止白银流通,但因为征税时已经将白银当做征收赋役的媒介,实际上已经默认了白银的货币属性。
宣德以后民间交易几乎不用宝钞,弘治、正德朝也多次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
由此也可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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