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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应天和北京(1/3)

明代推行全国的一条鞭法是从嘉靖九年开始的,实行较早的首推赋役繁重的南直隶和浙江省,其次为江西、福建、广东和广西。

但这时也只限于某些府、州、县,并未普遍实行。

由于赋役改革触及官绅地主的经济利益,阻力较大,在开始时期进展较慢。

可即便如此,应天十府的百姓也对一条鞭法是有所了解的,毕竟他们所在的府县或许两年前就还在执行这条税法。

只不过后来不知什么缘故,忽然又不施行了。

行与不行,这些东西离老百姓的距离实在遥远,他们也是不懂,但施行此法对他们生活的利弊还是清楚的。

庙堂之高,江湖之远,老百姓不知道,可在官差衙役再次来到各个村子宣传朝廷要恢复执行一条鞭法征税后,老百姓总体来说还是支持的,毕竟施行前后对比非常明显,方便了许多。

虽然要缴的赋税并没有变少,可每年两次征收就算完成,而不会一年十几次,被官府催缴各种税赋,税赋的名称也是五花化昌盛,因为民风如此,大家都愿意让自己孩子读书博前程,甚至不惜卖房卖地,赌上一家老小的未来。

当然,这样的人家毕竟也是少数,私塾老师也不会为了每年那点束脩昧着良心说瞎话,把没读书天赋的孩子骗到私塾来读书,说什么文曲星下凡的话。

都是有功名的人,脸面还是要有的。

收太多不成器的弟子,结果没几个能考取哪怕是秀才功名,在同窗好友面前也会觉得抬不起头来。

对于开私塾的老师来说,自己的功名之路已经无望,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自家孩子和学士身上,对学士的要求自然是宁缺毋滥。

而这个时候,那些投献土地的人家就会悲哀的发现,自家的孩子因为是主家奴仆的关系,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就算主家发善心同意自家子弟去考试,也必须是以主家子弟的名义。

于是乎,他们的心就开始有了变化。

为了孩子的出人头地,有些人家就会开始向主家闹事,希望团结更多人的力量,一起改变什么。

地契已经改名,自然就不要奢望了,可是只要通过向官府告状的方式,就算不能要回土地,可是最起码也想从和主家之间的奴仆关系变成佃户关系,恢复自家的户册,这样就能让自家孩子可以读书。

官面上,应天十府及下属州、县开始轰轰烈烈向百姓传递执行“一条鞭法”政策的时候,在民间的百姓也开始自发的串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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