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9还田于民(5/6)
只是这样土地,大多其实已经被人开垦出来,皇亲国戚以此为理由,不过是为了巧取豪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当然,这些土地也确实存在问题,那就是它们并没有被记入官府田册中,其实可以理解为“隐田”。
所以景王所得田地,除了采邑权回收朝廷外,还有许多原先的官田要退回。
而一切对楚地百姓来说,其实根本没有太大影响,因为该交的天赋不可能减少,只不过换了东家而已。
以前是交给景王府,而现在复归官府所有,徐阶所说还田于民,其实就是个笑话。
到这个时候,明朝的官田数量其实一直都在减少。
历代天子的赏赐,官田到嘉靖朝的时候,已经减少一半多。
在永乐年间,明朝的田赋近四成来自官田,而到了嘉靖朝已经不足两成,缺额部分则是被赏赐给了皇亲国戚,甚至还有皇帝自己的皇庄。
所以后世有说在明朝,最大的地主是皇室,还是有依据的。
仅从田赋就可以看出,皇帝赏赐给儿子的土地就占了纸面数据的两成,而私底下王府获得的土地就更多。
明朝赋役制度规定士绅优免,其实只是可以免役,但明代役法是以民为役,以田治役。
田亩和丁口都可以作为征役的对象,由“忧免田”而获得“忧免粮”,那就给以免役为名而实行逃税之实。
由于法制废弛,官吏们和士绅们同流合污,自己也无视朝廷法规,从而导致他们的私产也不用纳税。
而其根源,其实就是因为羡慕皇亲国戚、勋贵的永业田不交税的特权,所以他们也想法设法把自己的田地也包装成了免税的田地。
由此,交税的田地减少,剩下的只能不断加重税收,直到田产主人完全承担不起,选择卖地逃避。
明代赋税的基础是土地和人口,所谓“有田就有租,有田就有役”,既然所有赋税征收都以土地为基础,那就把土地卖了就不用交繁重的赋税了。
因此,很多农民都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免税家族,投入权贵门下,再把土地租回来耕种。
虽然租金也很高,但相比于越来越重的赋税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种避重就轻的做法,也算得上是中国古代农民不得已而为之的生存之道了。
在王府封地内的田地,自然也只有王府一家可以卖,别人谁敢接手?
所以,这些卖给王府的土地价格往往被压的极低,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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