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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步 因果(1/4)

时间回归到更久以前,当事物的真相未来得恢复自由之时,所剩的其他也普遍尽是徒劳,我们的徒劳真的能获得成果吗?

哪怕尽知徒劳可心中,却依然充满着希望……

混沌初开,生物之间的关系还仅仅是单纯的食与被食,可这种关系并没有维系多久,当优胜劣汰中衍生出了人这高级物种之后,事物的关系便变得复杂多样多了。

有人说人之所以在这场生物竞赛中活下来,是因为人类诞生了智慧。也有人说并不如此,而是因为有了智慧人才得以幸免于难。

前者是人本贵论,而后者是自然选择论。

事实上其实后者说的才是对的,刨去复杂的关系,当人类以胜利者的姿态组建出社会体系之后,便随即明白了一件事…不是社会需要我们,而是我们需要社会,社会需要的永远是每一个人,可并不是任何一个人,因此社会永远不会为个人买单。

说穿了,如果把社会看作是人类从自然法则中领悟出的一种生存形式的话,那对于自然来说它需要人类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人类对于自然有着一定的需要性罢了,正如同我们根据需要组建了人的社会关系,自然又何曾不是根据它的需要组建了自然法则呢?

只是很少有人察觉到这一点罢了,因为人们自信有智慧的自己才是一切的主宰,甚至对于自然也应是如此……

可却忘了这种智慧的诞生,始终是在自然的控制之中,其实我们在做的像极了现实社会中的一种现象,就仿若一个有权有势的人在叫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后,产生了一种轻狂情绪一般。

然而最致命的却是。当事者还尚未意识到这点,甚至还以为这是他上位者独有的权利,别人只能羡慕嫉妒却没有任何办法。可实际上当时间久了,当他引起了这世界上所有人的注意之后,他终将会因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性而被惩戒掉。

可过于显眼的他在不经意间牵动了不可违反的规律,基于社会构成的基础法则之一——少数服从多数。之前也说了社会需要的是每一个人,因此它从不会为个人买单,于是无形间这个人就立马摇身一变,变成了社会所不需要之人。

或许有人质疑社会从不平等,因为有些人拥有权势,所以社会便给予他特惠,平常人因此就注定被他们奴役。

然而实际上,一切依旧是公平的,用一个最普遍易懂的方式来解释的话就是。拥有权势的人,得到的优惠额度永远是他自己作为普通人对社会的份额,加上他权利覆盖下直接支配或变相支配影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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