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五章 公审(5/6)
定扰乱法庭遭驱赶。>
法官喊了休庭,旁听群众的怒火直指罪魁祸首,喊着求法官要黄家人偿命。>
法庭内骂声如潮。>
黄家人被骂得面如土色。>
临时休庭后,法官们赶紧安抚旁听群众,请他们别激动,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法律不会放过坏人,不会冤枉好人。>
旁听群众发泄了一番,痛骂了的情绪被安抚住,重新开庭时,人群安静下来,忍住脾气没再开骂。>
公诉方继续陈述起诉原因、事实经过和证据。>
因为人员太多,仅公诉方念起诉被告的起方书念了一个多钟才到最后一条,公诉方给黄支昌的最后一条罪名是叛国罪。>
旁听群众听到最后一条说黄支昌出卖国家利益,与什么什么组织非法交易,都惊呆了。>
黄支昌在听到公诉方指控他叛国时,情绪激动,几次想站起来又被按压着坐下去,他不停的喊冤。>
主审法官给与严厉警告,如果被告嫌疑犯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将驱逐处理。>
黄支昌也怕被带下去之后,因自己不在场,曾经的利益团伙将罪名全推给他要他一人承担,不甘的闭上了嘴巴。>
与黄支昌狼狈为奸的利益团伙,在听到公诉方所列最后一条罪名时,腿都软了,幸而犯罪嫌疑人也全是坐着的,没人发现他们的紧张与惊恐。>
公诉方陈述文,是被告的委托律师们陈述,即是针对公诉方指控被告的某条罪名进行辩驳,陈述事实、证据。>
公诉方准备充足,证据齐全,被告的委托律师也知其案之重大,与被告与被告家属都做过多次沟通,也坦言根本不存在逆转的可能,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争取求个坦白从宽后的宽大处理。>
因为不能明知犯罪嫌疑人所犯罪是事实还枉顾法律的公正颠倒黑白,被告委托律师陈述时对于某些罪名不辩驳。>
因为犯罪嫌疑人多,被告委托委师人数多,一个接一个的为自己的委托人陈述,一共也花费了一个多钟。>
公诉方与被告委托委师们陈述之后,法庭调查,接着审理,先审理黄支昌与黄家人拐卖儿童一个环节。>
公诉方举证被告人犯罪的证据,被告委托人一一质证,双方互相举据辩驳。>
辩答时,被黄家人收买直接拐走乐雅的张大奶奶和陈武作为人证和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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